伪满时期日伪刑罚适用评析

Critical Review on Japanese Courts’ Decision in the times of Manchukuo

초록

从1932年3月1日, 日本帝国主义以伪满政府名义发表宣言, “满洲国” 成立起, 经过1934年3月1日, 日本关东军操纵溥仪 “登基” 做了伪满洲国皇帝, 到1945年8 月18日凌晨溥仪宣布 ≪退位诏书≫止, 日伪的伪满洲国存活了14年。 14年间, 日伪为了镇压反满抗日军民, 维持社会秩序, 维护其统治, 其在刑法方 面先后颁布了以下制定法: (1) 1932年3月——1934年2月间, 先后颁布了 ≪治安 警察法≫、≪暂行惩治叛徒法≫、≪暂行惩治土匪法≫、≪暂行保甲法≫; (2) 1934 年3月——1937年7月, 制定了以刑法为核心的“刑法及其相关法规”; (3) 1937年8月 ——1945年8月, 先后颁布了 ≪保安矫正法≫、≪思想矫正法≫、≪时局刑事特 别法≫等1)。日伪在短短的14年, 在伪满州国颁布了包括 ≪人权保障法≫、 ≪刑法≫在内 的一系列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法律体系, 这似乎是伪满洲国公民的人权得到了 周全的法律保护, 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 我们应如何评价这些法律制定与实施? 这些法律的制定法与实际执行的距离有多远?其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是什么? 本文关注的重点在于日伪刑法法规对于刑罚的配置、审判时刑罚的适用、审判 后刑罚如何执行, 即本文在广义上使用刑罚适用的概念。本文基于此, 围绕日伪 刑罚适用的评价标准、如何评价等问题展开对日伪刑事法律的评述。

키워드

일본제국형법형벌합법성단체 책임Japanese EmpireCriminal LawCruel PunishmentLegalityGroup Responsibility
제목
伪满时期日伪刑罚适用评析
제목 (타언어)
Critical Review on Japanese Courts’ Decision in the times of Manchukuo
저자
董桂武박상식
DOI
10.17252/dlr.2015.39.2.002
발행일
2015
저널명
법학논총
39
2
페이지
15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