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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时期日伪刑罚适用评析
Critical Review on Japanese Courts’ Decision in the times of Manchukuo
- 董桂武;
- 박상식
초록
从1932年3月1日, 日本帝国主义以伪满政府名义发表宣言, “满洲国” 成立起, 经过1934年3月1日, 日本关东军操纵溥仪 “登基” 做了伪满洲国皇帝, 到1945年8 月18日凌晨溥仪宣布 ≪退位诏书≫止, 日伪的伪满洲国存活了14年。 14年间, 日伪为了镇压反满抗日军民, 维持社会秩序, 维护其统治, 其在刑法方 面先后颁布了以下制定法: (1) 1932年3月——1934年2月间, 先后颁布了 ≪治安 警察法≫、≪暂行惩治叛徒法≫、≪暂行惩治土匪法≫、≪暂行保甲法≫; (2) 1934 年3月——1937年7月, 制定了以刑法为核心的“刑法及其相关法规”; (3) 1937年8月 ——1945年8月, 先后颁布了 ≪保安矫正法≫、≪思想矫正法≫、≪时局刑事特 别法≫等1)。日伪在短短的14年, 在伪满州国颁布了包括 ≪人权保障法≫、 ≪刑法≫在内 的一系列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法律体系, 这似乎是伪满洲国公民的人权得到了 周全的法律保护, 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 我们应如何评价这些法律制定与实施? 这些法律的制定法与实际执行的距离有多远?其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是什么? 本文关注的重点在于日伪刑法法规对于刑罚的配置、审判时刑罚的适用、审判 后刑罚如何执行, 即本文在广义上使用刑罚适用的概念。本文基于此, 围绕日伪 刑罚适用的评价标准、如何评价等问题展开对日伪刑事法律的评述。
키워드
일본제국; 형법; 형벌; 합법성; 단체 책임; Japanese Empire; Criminal Law; Cruel Punishment; Legality; Group Responsibility
- 제목
- 伪满时期日伪刑罚适用评析
- 제목 (타언어)
- Critical Review on Japanese Courts’ Decision in the times of Manchukuo
- 저자
- 董桂武; 박상식
- 발행일
- 2015
- 저널명
- 법학논총
- 권
- 39
- 호
- 2
- 페이지
- 15 ~ 27